1月14日,廣東省肇慶高新區經濟貿易和科技局發布《肇慶高新區節約用電支持制造業發展補貼實施細則(征求意見稿)》。
征求意見稿提出:
1、補貼范圍:我區制造業企業利用廠區內空間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,并且用于自身生產經營的(余電可上網)。項目需驗收合格并投入使用、已發電并自用,并于2021年9月30日-2022年9月29日期間在我區發改部門備案。該企業不屬于發改部門認定的“兩高”企業且無建設“兩高”項目。
2、補貼標準:
以建成的項目總裝機容量為基礎,按300元/千瓦的標準確定項目補貼金額,發放給制造業企業(場地提供方),每個企業的項目補貼金額總和不超過100萬元。
原文如下:
為貫徹落實中央、省關于振興實體經濟和市“產業第一、制造業優先”的決策部署,通過政府“有形之手”科學調節用電高峰,鼓勵企業建設光伏和儲能、冰蓄冷項目,支持制造業發展,根據《肇慶高新區節約用電支持制造業發展的若干措施》要求,我局起草了《肇慶高新區節約用電支持制造業發展補貼實施細則》,并已根據區屬各有關單位意見進行了修改,現廣泛征求園區各企業及社會公眾意見,請于1月28日下午下班前書面反饋我局。
征求意見稿提出:
1、補貼范圍:我區制造業企業利用廠區內空間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,并且用于自身生產經營的(余電可上網)。項目需驗收合格并投入使用、已發電并自用,并于2021年9月30日-2022年9月29日期間在我區發改部門備案。該企業不屬于發改部門認定的“兩高”企業且無建設“兩高”項目。
2、補貼標準:
以建成的項目總裝機容量為基礎,按300元/千瓦的標準確定項目補貼金額,發放給制造業企業(場地提供方),每個企業的項目補貼金額總和不超過100萬元。
原文如下:
為貫徹落實中央、省關于振興實體經濟和市“產業第一、制造業優先”的決策部署,通過政府“有形之手”科學調節用電高峰,鼓勵企業建設光伏和儲能、冰蓄冷項目,支持制造業發展,根據《肇慶高新區節約用電支持制造業發展的若干措施》要求,我局起草了《肇慶高新區節約用電支持制造業發展補貼實施細則》,并已根據區屬各有關單位意見進行了修改,現廣泛征求園區各企業及社會公眾意見,請于1月28日下午下班前書面反饋我局。
肇慶高新區經濟貿易和科技局
2022年1月14日
2022年1月14日
肇慶高新區節約用電支持制造業發展補貼實施細則
(征求意見稿)
根據《肇慶高新區節約用電支持制造業發展的若干措施》要求,為貫徹落實中央、省關于振興實體經濟和市“產業第一、制造業優先”的決策部署,通過政府“有形之手”科學調節用電高峰,鼓勵企業建設光伏和儲能、冰蓄冷項目,支持制造業發展,特制定本實施細則。
一、申報主體要求
(一)在肇慶高新區轄區內注冊登記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并依法納稅的本地制造業企業。
(二)已參與錯峰用電,或建設光伏、儲能、冰蓄冷項目自用的企業。
(三)企業近一年未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。
二、申報要求及補助方式
(一)制造業企業主動錯峰用電補貼
1、補貼范圍:在2021年10月1日0:00—2022年9月30日24:00期間,接到區供電部門通知采取錯峰用電措施的制造業企業。且該企業不屬于發改部門認定的“兩高”企業且無建設“兩高”項目,企業申報期間平均每千瓦時納稅≥1.45元(參照2020我區工業用電全區平均每千瓦時納稅額)。
2、補貼標準:
(1)補貼標準:區供電部門通知的錯峰用電時期,制造業企業于低谷時段用電生產的,按產生電費的5%進行補貼;于平段用電生產的,按產生電費的2%進行補貼。
(2)計算方法:
當月低谷電費補貼=當月低谷電費×(企業實際參與錯峰天數/當月天數)×5%
當月平段電費補貼=當月平段電費×(企業實際參與錯峰天數/當月天數)×2%
補貼期內當年各月補貼額之和即為企業當年度補貼總額。
3、申報材料:
(1)補貼申報表(附件1)
(2)營業執照(復印件)
(3)用電戶號
(4)申報期間納稅證明(稅局出具,含納稅總額+退稅額度)
(5)申報期間每月總電費、低谷電費、平段電費和實際參與錯峰天數(區供電局出具)
4、申報方式:采用事后補貼方式,2022年12月20日前申報電費補貼。